發布:[高等學校考試招生部] | 發布時間:[2024-12-24] | 次數:[] |
對口升學考試分對口文化考試和對口專業考試兩部分,滿分750分。對口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每科滿分120分,與高考同期進行。對口專業考試分專業理論和專業技能考試,專業理論滿分240分,專業技能滿分150分,專業理論考試與專業技能考試安排在2025年2月下旬至3月中下旬進行。學前教育類專業考試采取筆試形式,滿分390分。 對口專業考試分為建筑類、財經類、醫學類、機械類、電子電工類、旅游類、畜牧獸醫類、農林類、計算機類、學前教育類等十個專業類別,各專業類具體考試安排請點擊下方鏈接查看。 各專業類考試安排如下: 考生注意事項: 1.對口專業考試十個類別的繳費時間均在2025年1月3日至1月8日進行,請考生務必按時繳費,逾期未繳費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對口升學專業考試,不能參加本年度對口升學專業考試,已繳費考生不予退費。 2.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等材料,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專業理論考試時,請自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小刀、尺子等文具。其中,財經類考生參加專業技能考試還需自備紅色、黑色簽字筆,空白名章;建筑類考生還需自帶三角板。 3.考生要遵守考場規則。考生參加專業技能考試時,不允許穿校服或有所在學校標識的服裝,不得佩戴校徽。所有考場內均裝有視頻監控設備,考試期間全程錄像,嚴查違規考生。考點均配備手機智能安檢門,實行“2+1”安檢模式。考生不得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參加考試,按要求接受安全檢查。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執行。考試過程中考生如攜帶手機等具有發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無論使用與否均按作弊處理。在考試中組織團伙作弊的,偽造證件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涉嫌違法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4.經審核通過的殘疾考生,如需在對口專業考試期間享受合理便利,須在考試前10個工作日向承辦院校提出申請,同時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殘疾考生申請合理便利結果告知書》和殘疾人證等有關證明材料。高校在保證正常組考的前提下,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體便利措施以高校答復為準。 5.考生按公布的時間及方式查詢專業考試成績,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在承辦院校規定時間內提出成績復核申請。 6.收費標準按照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財政廳核準標準執行。 7.有關專業考試未盡事宜,考生可直接與承辦院校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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