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研究生考試招生部] | 發布時間:[2024-12-13] | 次數:[] |
1.請考生認真閱讀涉考違法違規處理辦法,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給予處理,并按規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等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3.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人員和考試工作人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身份驗證時須摘下口罩。本次考試采用“2+1”安檢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場前均須接受兩次人工安檢和一次智能安檢門安檢),如有異常情況,將進行復檢復查。請廣大考生合理規劃出行安排,建議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留足入場檢查時間。考生到達考點后不得在考點周圍逗留、聚集,應盡快有序進入考點。為避免反復安檢,影響正常入場考試,請考生不要攜帶鑰匙、磁卡、充電寶等含有金屬材質的物品,盡量不要穿戴含金屬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屬手鐲、項鏈等飾品。因裝有心臟起搏器等不宜進行金屬探測器、智能安檢門等設備檢查的考生,應在檢查前聲明,并出示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如不提前聲明,后果自負。 4.除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跡簽字筆、2B鉛筆、無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等或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外,考生不得攜帶任何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智能眼鏡、無線耳機和照相、掃描等設備)、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手表等計時設備、文具盒、眼鏡盒、管制器具、背包等物品進入考點(考試封閉區域)。 請注意:考生須按照考點要求在指定位置存放手機等通訊設備、背包等非考試用品以及其他規定以外物品。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如隨身攜帶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無論使用與否,均認定為考試作弊,取消本次考試全部成績。 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試題袋需考生本人拆啟和密封,請考生提前準備好小刀和膠棒。 統考科目化學(農)(科目代碼315)自2025年研考起,不再需要使用計算器。所有統考科目考試中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5.每科開考前30分鐘(第一科開考前40分鐘),考生開始入場。入場后,對號入座。不得在考場外逗留。入座后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備查對。考生要認真核對考場號、座位號是否正確。《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 請注意:第四科考試科目代碼為910-919的考生(科目代碼在《準考證》科目名稱后標注),在參加第四科考試時一般需要更換考場、座位,但考點不變,請以《準考證》上注明的考場、座位號為準,防止因走錯考場、坐錯位置而影響考試。其他考生所有考試科目均在同一考場、同一座位。 6.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當次科目考試。考生進入考場后中途未經監考人員允許不得擅自離開考場,當次科目考試結束后才準交卷出場。 7.考生領到統考科目答題卡、試題冊和“考生信息條形碼”后,應首先在試題冊首頁和每張答題卡(正反面)指定位置正確填寫姓名、考生編號等欄目,并將“考生信息條形碼”粘貼在每張答題卡“考生信息條形碼粘貼位置”區域。 考生領到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試卷后,應在監考員下發的自命題科目答題紙上正確填寫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如招生單位提供條形碼,請將條形碼粘貼在自命題答題紙左上角條形碼框內,并注意條形碼順序。 凡因漏填(涂)、錯填(涂)、漏貼條形碼或字跡不清而影響評卷結果的答卷,責任由考生自負。 8.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否則按違規處理。 9.考生應試時填涂信息點部分使用2B鉛筆,其他部分使用0.5mm黑色字跡簽字筆作答,字跡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規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不得使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 10.考生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但遇試題分發錯誤和字跡模糊問題,可舉手詢問。 11.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帶出考場。考生在考場內不得私自傳遞文具、用品等。如身體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考試工作人員。 12.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否則按違規處理。全國統考科目答卷由監考人員整理回收。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由考生本人將試題冊、答題紙全部裝入原試題袋內,然后考生用本人簽名的密封簽密封試題袋后,將試題袋交由監考人員回收。經監考人員同意后,考生方可離開考場。出場后,聽從考試工作人員指揮,盡快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周圍逗留、聚集。 13.全國統考科目答案應書寫在與科目名稱相對應的答題卡上,并在答題卡規定區域內作答,未在指定位置或超出邊框限定區域的答案無效。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答案應書寫在考點提供的自命題答題紙上。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考生不得在答題卡、答題紙上做任何標記。 以下25科為全國統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論(101)、管理類綜合能力(199)、英語(一)(201)、俄語(202)、日語(203)、英語(二)(204)、數學(一)(301)、數學(二)(302)、數學(三)(303)、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306)、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307)、教育學專業基礎(311)、心理學專業基礎(312)、歷史學專業基礎(313)、數學(農)(314)、化學(農)(315)、教育綜合(333)、經濟類綜合能力(396)、法律碩士專業基礎(法學)(397)、法律碩士專業基礎(非法學)(398)、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408)、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414)、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415)、法律碩士綜合(法學)(497)、法律碩士綜合(非法學)(498)。其他名稱及代碼的考試科目為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 14.我省所有考場均為視頻監控考場,考生違規行為可通過考場視頻錄像回放進行認定,請考生誠信應考。 15.我省考場統一配備掛鐘,作為考生掌握考試時間的參考,考試時間以考點的統一信號為準。 16.請考生隨時密切關注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官網(www.hebeea.edu.cn)、官方微信公眾號(hbsksy)及各市教育考試機構、各報考點發布的信息,及時查看報考點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送的站內提醒消息,并按有關要求參加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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