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張家口市成人高考考前提示(二)
發布時間:2023-10-14 來源:張家口考試院 閱讀次數: 次
2023年全國成人高考于10月21日至22日舉行,現將我市考生應考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各考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考點根據實際劃定有考生入場、待考、應考、出場通道。考生要按照考點要求經考生通道存放物品、安檢、應考及退場。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點考場組考工作秩序。對以各種形式阻撓或拒絕接受檢查的考生,一律不準進入考場。
二、本次考試全市各考點均采用“2+1”安檢模式(2道人工安檢加1道智能安檢門安檢)進行入場安檢,重點對考生攜帶手機等通信設備進行全面檢查。考生不得將手機等通訊設備及背包等非考試用品帶入考試封閉區域。考前60-90分鐘考點組織考生在考試封閉區域外有序排隊接受安檢。為確保快速、順暢組織安檢,請考生盡量不攜帶以上物品到達考點。
三、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主動配合考試工作人員進行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進行必要檢查。除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等規定的考試用品外,手機、智能手環、手表等其他任何與考試無關的電子設備和其他物品一律放置在考試封閉區域外指定位置。如考生隨身攜帶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進入考場,一經查實,無論使用與否,均認定為考試作弊,取消本次考試全部成績。
四、按教育部考務規定,高中起點數學科目考試,可使用不帶無線通訊功能、記憶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考試期間不得互相借用。專升本考生不得攜帶任何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
五、考生入場后要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核驗。《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號(準考證號)、座位號等。凡漏填(涂)、錯填(涂)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或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缺頁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六、開考時間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考試結束后方可交卷出場。考試時間內未經監考人員允許不得離場。如身體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考試工作人員。
七、考生應當在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損毀試卷、答卷,不得將試卷、答卷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止答題,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十、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張家口市教育考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