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高考少數民族考生民族成份認定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03-03 來源:張家口考試院 閱讀次數: 次
2014年高考即將到來,為嚴格高考少數民族考生民族成份認定工作,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確保所有考生的切身利益,根據工作實際,現將開據2014年《高考少數民族考生民族成份證明信》(以下簡稱《證明信》)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開據《證明信》所需材料
(一)少數民族考生戶籍與其民族成份依據人的戶籍(父親或母親一方為少數民族)在同一戶籍下的。
①考生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
②考生民族成份依據人(父親或母親一方為少數民族)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
③考生及其民族成份依據人《戶籍證明信》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據)。
(二)少數民族考生戶籍與其民族成份依據人的戶籍(父親或母親一方為少數民族)不在同一戶籍下的。
①考生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
②考生民族成份依據人(父親或母親一方為少數民族)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
③考生及其民族成份依據人《戶籍證明信》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據);
④考生父母結婚證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
⑤考生《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
二、開據《證明信》時間
3月1日起至3月31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7:30。
三、開據《證明信》地點
張家口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民族科。地址:張家口市橋東區濱河北路34號,東樓三樓315室(市中醫院南行200米,原市人大院內)。聯系電話:0313-2010637。
凡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核實情況,取消當年錄取資格,并根據情節大小追究其法律責任。
張家口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張家口市教育考試院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