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普通高中會考考生守則
發布時間:2011-05-01 來源:張家口考試院 閱讀次數: 次
一、考生憑《準考證》和《考試通知單》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允許入場考試。
二、必須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三、英語科目開考前5 分鐘禁止考生入場,其它科目開考15 分鐘后不得入場,開考后至考試結束不得退場。考試時間內不允許上廁所。
四、開卷科目允許考生將現行普通高中教科書、裝訂成冊的復習資料帶入考場,帶入的教科書上允許寫有文字,但嚴禁夾帶,其它任何物品不得帶入考場。
五、卷Ⅰ要求用2B 鉛筆將答案涂在答題卡上,卷Ⅱ要求用書寫藍(黑)字跡的鋼筆、簽字筆、圓珠筆將答案直接寫在試卷上,答卷所用筆、橡皮、小刀考生自備。除有關科目必備的直尺、圓規、三角板以及開卷考試允許所帶資料外,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信工具、電子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六、考生必須按《考試通知單》中規定的考場及座位號參加考試,錯入考場或錯坐座位一律按違規處理。
七、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自己的《準考證》和《考試通知單》放在桌子的左上角。只能在試卷、答題卡規定的地方填涂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考試科目等相關內容,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無效。
八、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英語聽力測試期間,嚴禁考生做其它部分試題,否則按開考信號發出前答題處理,取消考試成績。
九、在試卷的密封線外和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色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十、考生提問,先舉手,得到允許后,可提問有關字跡不清、卷面缺損、污染等問題。英語聽力測試期間,考生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任何問題。
十一、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旁窺、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偷看、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二、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考生必須立即停筆,按答題卡、卷Ⅱ、卷Ⅰ、草稿紙的順序整理好自已的答卷待收,答題卡反扣在最上面,兩臂下垂將手置于桌下,待監考員收齊后,起立、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內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