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4年全市中考報名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03-20 來源:張家口考試院 閱讀次數: 次
各縣區教育局、高新區文教局、市直有關學校:
經研究決定,我市2014年中考報名工作于2014年3月22日— 3月31日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參加中考的考生均需在其就讀學校或當地招辦報名,由報名學校和當地招辦負責審查考生報名資格。考生在報名時必須填涂《報名信息卡》。
二、隨遷子女(指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的子女)報名參加中考,具體辦法按照張家口市人民政府(政辦字[2013]13號文件)執行。
三、今年凡報考普通高中、五年制、“3+2”高職的考生必須參加中考報名并進行文化考試,否則不予錄取。幼兒教育專業類新生從參加今年中考的優秀學生中擇優錄取。
四、今年將嚴格審核中考考生報名資格,嚴防出現辦理假學籍、重復報名、違規占用指標生等問題。嚴格執行市一中指標生需滿3年學籍,擇校生需滿1年學籍的規定,錄取時主城區分別上報由學校領導簽字蓋章、區教育局(文教局)領導簽字蓋章的擬錄取名單,經審核公示后方予錄取。
五、各單位要嚴格認真地做好優惠加分前期工作,具體事宜另行發文通知。
六、各縣區招辦要配合縣區教育局(文教局)相關部門做好中考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報名數據提供工作。
七、對未參加中考報名的考生,我院不予辦理學考考籍注冊,不提供學考報名號。
八、中考報名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冀價行字[2012]4號文件規定,每生收取報名考務費85元。嚴禁搭車收費、超標準收費。
九、各中考報名點到市考試院交盤、交費時間為2014年4月15日。
十、今年中考報名結束后不再進行補報名工作。
望各單位接此通知后,周密安排,認真組織,嚴格執行工作程序和要求,按要求做好各項工作,確保順利完成中考報名任務。
特此通知。
張家口市教育考試院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