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3年全市中考報名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03-18 來源:張家口考試院 閱讀次數: 次
張教考字[2013]2號
張家口市教育考試院
關于做好2013年全市中考報名工作的
通 知
各縣區教育局、高新區文教局、市直有關學校:
經研究決定,我市2013年中考報名工作于
一、具有我市戶籍的考生參加中考。需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畢業學校或當地招辦報名,由報名學校和當地招辦負責審查考生報名資格。考生在報名時必須填涂《報名信息卡》。
二、隨遷子女(指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的子女)參加中考。隨遷子女報考張家口市第一中學,原則上需具有一年以上主城區(不含宣化區)初中學校的連續就學記錄,并具有初中學籍。市一中名額分配生錄取辦法按照省教育廳2013年文件執行;隨遷子女報考主城區和各縣其他學校,享受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體報名、審核、錄取辦法由市招生委員會確定。
三、今年凡報考普通高中、五年制、“3+2”高職的考生必須參加中考報名并進行文化考試,否則不予錄取。幼兒教育專業類新生從參加今年中考的優秀學生中擇優錄取。
四、本次報名暫不辦理優惠加分,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五、對未參加中考報名的考生,我院不予辦理學考考籍注冊,不提供學考報名號。
六、今年中考報名結束后不再進行補報名工作。
七、具體工作安排
1、各中考報名點到市考試院交盤、交費時間為
2、市區考生體檢醫院為第三附屬醫院(原建國醫院),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3、中考報名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冀價行字[2012]4號文件規定,每生收取報名考務費85元。
望各單位接此通知后,周密安排,認真組織,按要求做好各項工作。嚴防出現辦理假學籍、重復報名、違規占用指標生名額等問題,如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將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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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市教育考試院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主題詞:中考 報名 通知
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局級領導,有關科室
張家口市教育考試院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