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發布時間:2018-03-16 來源:張家口考試院 閱讀次數: 次
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將于3月9日至4月15日之間進行,請考生按各學校、各報名點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高考體檢。體檢結束后,考生會得到一個《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體檢結果通知單》,其中填報志愿指導參考內容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生成,供考生填報志愿時參考。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請參閱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
注:《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已取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第二項中相關內容,即“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等。專科專業: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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