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11-11-17 來源:張家口考試院 閱讀次數: 次
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測試工作全省統一組織。根據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現將招生簡章公布如下:
一、報考條件
擁護四項基本原則,愛國守法,戶籍在我省,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年齡不超過22周歲。教練員、體育教師、優秀運動員(指省級以上優秀運動隊的隊員)可放寬到28周歲。一般要求男生身高
二、招生計劃
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2012年各院校招生計劃為準。
三、報名要求
1. 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均須按體育類報名。
2. 報名時間及辦法: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全部采用遠程網方式進行。考生應于
2. 攝像、采集指紋信息及信息確認工作只限考生本人,不受理函報或他人代報。
四、專業測試
1. 凡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河北省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
2. 測試內容:
3. 報到要求:考生報到時須持身份證和《報考證》,并按規定交納專業測試費和報名費。不接受未辦理高考報名手續和沒有身份證以及《報考證》的考生參加測試。
4. 測試時間定在2012年4月份,具體測試安排另行通知。
五、文化考試和錄取
1. 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體育文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和文科綜合,體育理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
2. 投檔規則: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體條件符合要求、專業和文化成績均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一般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參照考生所報志愿順序投檔。
投檔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對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錄取原則與我省投檔規則不同的招生院校,投檔比例可不受招生計劃120%的限制;錄取原則與我省投檔規則相同的,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3. 錄取原則:錄取原則由招生院校根據學校實際制定。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按照我省投檔規則向招生院校投檔后,招生院校在投檔生源范圍內按照事先向社會公布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六、監督、查詢與申訴
考生專業測試成績經考生當場簽字確認,當天公布,有疑問的考生可于當天或次日進行申訴。
七、違規處理
河北省統一組織的體育類專業測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測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8號)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考生違規事實將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八、其他
1.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與體育單招(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是不同的兩類,只報考體育單招的考生也須在戶口所在地招生辦辦理報名手續。取得考生號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報考證》到招生學校參加院校單組組織的專業測試。
2.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向報名點索取招生簡章。
3. 本簡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2011年11月